香港:18岁青年上传露股照 法院1000元签保“守行为”

被告黄耀濠(小图)与友人称酒醉后贪玩,在港铁站前拍下露股照上载 facebook。
露股照载 fb 青年守行为
【本报讯】两青年早前在旺角港铁站外拍下「露股照」,并将照片上载 facebook,重案组介入调查。两青年事后被捕,声称因为饮醉酒,一时贪玩才犯桉。其中 18岁青年昨在观塘裁判法院获准以 1,000元签保守行为一年,至于另一 17岁青年则获警司警诫。
事发今年 1月 17日凌晨,无业的被告黄耀濠与 17岁的友人畅饮后,带点醉意。二人路经旺角港铁站出口时,突然兴起脱下裤子,露出屁股,拍下照片上载到 facebook,照片之后在网上流传。警方调查后,找出二人的身份将他们拘捕。由于事件性质轻微,加上黄有悔意,警方准他以守行为方式处理
案件编号: KTMP468/12
(来源:香港《苹果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