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熹宗朱由校也是搞同性恋的。他征美妓于不夜宫,征召娈童于长春院。而这些女院(娼寮)与男院(娈童居所),就分别处于北京城中的花柳街与胡同巷。明熹宗就把这些美妓、娈童置于宫中自己设的女院及男院,时常行乐其中,每有游宴,则使宠妃姣童傅粉施朱,女衣男服,男衣女服,而交戏于前为乐。
除了皇帝以外,当时一些贵族、大臣也好男风,例如明世宗时的权臣严嵩和儿子严世蕃就好男风,《五杂俎》就提到严嵩的家人永年,号鹤坡,有后庭之宠。他“招权纳贿,与朝绅往来,无不称鹤翁者”,有个御史甚至于还和他结拜兄弟。蒋瑞藻所编的《小说考证》中说到严嵩的儿子严世蕃热恋一个名叫金凤的优童,即少年演员,“昼非金不食,夜非金不寝”。以后金凤色衰而贫困,不演戏了。严家破败以后,金凤又重新演戏,扮演严世蕃,演得惟妙惟肖。
明朝后期,男风在社会上已很普遍。当时不少有名的学者及士人,都是有名的“分桃之士”。如清人钮琇的《觚賸》中就提到明代书生吴生和姜郎相好,比一般伉俪的感情还要亲密。可是,他们却被一李姓巨公所拆散,并且把姜郎带到北方。吴生不愿离开姜郎,也克服了许多困难赶到北京,而其他朋友也捐助吴生此行,促成他们俩的会面。这种真挚的感情,也是世间少有。当时社会上这股男风,在明武宗时最盛,可以说上自天子,下到庶民,几乎都有两男相悦的关系。
至于更广泛的社会原因,谢肇淛在《五杂俎》中指出:“衣冠格于文网,龙阳之禁,宽于狭邪,士庶困于阿堵,断袖之费,杀于缠头,河东之吼,每末减于敝轩,桑中之约,遂难偕于倚玉,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
在明代,男妓馆相继开设,“据说正德年间,北京已有男院之设,悬‘长春院’匾额;而女妓居所,则称‘不夜宫’——盖取意于苏东坡诗:‘风花竞入长春院,灯烛交辉不夜城。’美妓娈童相竞秀,互以夺贵显狎客为能,娈童之名皆冠以‘少’字,而明熹宗尝微行其间。”这就是当时社会上性环境的一幅图画。
同时,当时中国人的宗室家庭观念极重,因此对男女接触甚为严谨,以免扰乱了家庭和宗室的秩序。从国家社会来说,君臣、父子、夫妻为“三纲”,这“三纲”中任何一“纲”的破坏,都会影响其他。可是,同性恋既不会生儿育女,造成血统紊乱,又不会扰乱宗室家庭秩序,使社会瓦解,于是社会就在严格控制异性爱行为的同时,对同性恋加以放宽了。
这就是说,与嫖妓相比,男风在当时和法律没有抵触,而且嫖妓要花费许多钱,有些人也负担不起。此外,男子相亲,妻子很难过问、追究、反对,家庭矛盾也不会十分尖锐,这样,男风就越刮越盛了。
明朝的《万历野获编》里记载过这么一个故事:当时有个叫周用斋的士人,年轻的时候相当纯厚,“幼无二色”,从不拈花惹草。这个才子曾到湖州一个姓董、别号龙山的一个人家里教书。教了一阵子,忽然不想干了,编了些理由,非要回家。主人知道他说的理由都站不住脚,真正的理由是他一人独处,甚是寂寞,熬不住。但主人又不敢勉强留他,就跟他暗示说找个娈童可不赖,能解决大问题。周用斋听后,勃然变色,做大义凛然状,说同性恋是禽兽所为!主人被他高大形象所震撼,一时哑口无言。但这个叫龙山的人很狡猾,他晚上安排了一个娈童摸到了周用斋的卧室里。“乘醉纳其茎”,周用斋迷迷糊糊地惊醒,觉得这确实不赖,能解决大问题,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糟糕,一时无所适从,就在床上高呼:“龙山是圣人!龙山是圣人!龙山是……”
明朝的学者张岱曾为自己写过碑文,历数自己的种种荒唐之事,其中有一项就是玩娈童的经历,明朝士大夫对男风的宽容,已经将此由暗癖变为明好,也是一种“进步”。“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封建士大夫是时代潮流和风气的倡导者,宫廷男色从发展到社会上的蔓延,士大夫的广泛参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的趣味和倾向往往很具引导时尚。成为风气的东西一定有它的温床,整个社会性观念的改变和性取向的宽容,使得明朝玩童(男色)和狎妓(女色)一样成为士大夫和平民消遣的内容之一。
(编辑 红尘)
文章摘自《读《金瓶梅》品明朝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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