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一般人总以为以肛交为主,其实不然。我们的调查受条件所限不能作随机抽样的定量统计,但我们深入访谈后所得到的印象,与前引拉里亚及林纳等人的观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中,肛交所占比例并不大,而其他性方式所占的比例则大得多。
调查过程中,不少调查对象讲到不喜欢肛交,也有不少人从未肛交过,或在成百上千次的性经历中肛交只占很小比例。正如一位同性恋者从他的经验和观察出所做的如下概括:“大部份的中国男同性恋者性行为以互相手淫为首,肛交最不常见。由于局外人从异性恋性行为模式出发,常误以为肛交的情形很多。”
另一位说:“我和一个朋友同居了几年时间,行为方式主要是手淫和口交,肛交从未有过。”
肛交不如其他性方式普遍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首先,是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中包括身体条件和卫生条件两个方面。据调查对象反映,肛交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器官大小),并且完了要立即洗澡。中国的大多数同性恋者很难找到有浴室的处所为发生关系的地点,因此这一说法令人信服。
有关的说法如:“主动一方器官的大小影响到能不能干成,除非接受的一方特别喜欢这种方式。”
“我有痔疮,所以没接受过肛交。我跟他说,如果你实在愿意做,我也可以提供,结果他没有做。”
“我不喜欢肛交,觉得对别人不卫生,对自己不舒服,很痛。口交无所谓,感觉还好。也听说69式。”
一位从未肛交过的调查对象这样说:“艾滋病一旦在那些‘卖’的人里传播起来会很危险的,在有层次的人里情况会好一点。安全措施是个必要条件。我觉得自己可以终身不要肛交,也可以得到满足。我觉得肛交很不卫生,而且会很痛苦。我估计,如果我做也不会有快感,被进入只会有痛苦。”但他又补了一句:“很难说我会不会去试一下。”
其次,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干这种事,除了卫生条件好,总还得有点什么原因。如或者爱别人爱得发狂,乐意被人肛交,或者自己年纪大了,条件不好,对方条件好,才乐意接受。”这里主要是指肛交行为的被动一方。
不少调查对象承认,自己本身并没有肛交要求,也不喜欢肛交,只是作为一种交换条件才会作出这种行为。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说:“我只接受过一次肛交。虽不喜欢,但以接受肛交作为条件是有可能的。有些人有这种要求,为了怕失去对方,为了感情,有时就能接受。”
另一位同性恋者也讲过,他的恋人为了向他表白爱情,主动提出可以接受肛交的事情。他说:“他本来是很男性化的,喜欢干别人,但是为了表示对我的感情,他主动答应这样做,好像是要向我表明他对我的忠诚。”
这种把接受肛交作为获取伴侣感情的条件的做法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位在圈内较有名气的同性恋者说:“那次坐火车去××,碰上一个乘警。我一说我的外号,他马上五体投地。在作爱过程中提出什么都答应。”
“被动肛交一开始是痛的,要有个适应过程,后来会有快感。我同意你进入我的身体是因为我爱你,两人合在一起是因为爱。”
以肛交作为条件的交换,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成为更加纯粹的交易。一位调查对象讲,他对某人一点感情也没有,但因为他是有用的人,自己就同意接受肛交:“他生殖器不大,要求弄后面也会答应,又是有用的人,可是他没提出来。我们俩之间的性关系,从来都是他提要求,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而且都是好说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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