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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同性恋、同性家庭和同性婚姻


持续了30年的悉尼同性恋大游行(Mardi Gras,米站资料照片)

很多年前,我调到州政府的一个部门工作。过了一段时间,一位女同事私下悄悄地告诉我:“你是办公室里唯一的男人。”我听了之后很奇怪,办公室里明明有十来个男士呢。当我提出疑问时,她告诉我了秘密,说这个办公室里的男士都是同性恋,算不得真正的男人。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已经生活在一个同性恋的自由王国里了。

澳大利亚是一个对同性恋非常宽容的国家。《反歧视法》明文规定,不得因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婚姻、智力、性取向等因素而歧视他人,这其中就包括了不能歧视同性恋者。非但不能歧视,就是平时拿同性恋开玩笑甚至提起“同性恋”这个字眼也要小心。男女同性恋者有自己的全国性团体,悉尼是世界上除旧金山之外第二大同性恋都市,每年二月底到三月初在悉尼的牛津街举行世界著名的同性恋节和同性恋大游行,届时几十万人从世界各地云集到悉尼,参加或者观看这一盛会。牛津街也是著名的同性恋者大街,街上到处是同性恋俱乐部、专门店、酒吧和餐馆,这里是同性恋者的“天堂”,非同性恋的人来这里反而很不自在,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有恋爱就会有婚姻,可是同性婚还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据统计,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七个国家,分别是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和尼泊尔,以及美国的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州,在法律上承认同性婚。但是在澳大利亚,同性婚还迟迟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认。过去澳大利亚的婚姻法承认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合法婚姻,但是自从上述国家承认同性婚之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修正了《婚姻法》,明文规定“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排除其他任何人,为了终身在一起的自愿结合”,这样,就把同性婚排除在外了。尽管多年来,同性恋团体为争取同性婚的合法地位进行着不懈的努力,也有几个州试图立法让同性婚合法化,但是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州立法不能超越联邦法律,换句话说,只有联邦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时候,州法律才生效。虽然也时常听到有同性恋的人举行婚礼了,好像也宣誓和交换戒指,但是那只是一种“爱的承诺仪式”,不具备法律效力。看来澳大利亚要步那些国家的后尘还有漫长而坎坷的道路在前面呢。

虽然澳大利亚不承认同性婚,但是“同性家庭”在澳大利亚还是比较普遍的,并且也得到州法律的承认,也就是说,同性家庭与异性家庭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所谓“同性家庭”就是同性的两个男人或者女人像夫妇一样在一起过着“浪漫的生活”。2001年的人口普查显示,澳大利亚有11,000对男同性家庭和9,000对女同性家庭,同性家庭仅占所有家庭总数的0.5%。同性家庭的平均家庭成员人数为2.1(女性)和2.3(男性),而异性家庭的平均人数为3.2。没有子女的同性家庭在所有同性家庭中占大多数,分别为95%(男性)和81%(女性),而没有孩子的异性家庭仅占所有异性家庭的43%。

通常,同性的两个成年人像夫妇一样在一起生活满两年以上,法律上就承认这个“同性家庭”了。像夫妇一样,他们也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和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以前一直不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别人的孩子,最近法律也有所松动,他们也可以像异性夫妇那样收养孩子了,至于谁是爸爸谁是妈妈那就由他们自己决定吧。更有趣的是,当一方有孩子的时候,另一方自动成为法律上的家长(父母自定)。举例说,两个女性的家庭决定生一个孩子了,不论孩子是谁生的,也不论是谁提供的精子,法律上的“父母”或者“母母”就是这两个人,并且不分彼此,有同等法律效力。

同性恋、同性家庭和同性婚姻,给澳大利亚绚丽多彩的社会生活增添了更加丰富的内容,让人们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快乐而自由地生活着。由此看来,以性取向来鉴别一个男人是否是真正的男子汉也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作者:赵何膺,2008年11月26日



TAG: 澳大利亚 家庭 同性婚姻 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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