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中国大事记
195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建国以来第一个明确关于同性恋问题的司法解释。该文对黑龙江高级法院指出:“关于成年人自愿鸡奸是否犯罪”,尚有待立法解决。
1981年,《大众医学》发表张明园介绍《红楼梦》中同性恋现象的文章,认为同性恋是奇异的,是否病态还没有定论。
1982年,世界性学名著《性医学》中文译本出版,书中删除了“同性恋”全章(同时被删去的还有变性欲、换装行为等3章)。有关删去这一章的说明,用的是英文——不懂英文的人读了,根本不知删去了什么。
1985年,《祝您健康》发表阮芳赋的《同性恋——一个未解之迷》一文,文章认为同性恋不是疾病,但是属于少数,认为对同性恋的歧视是多数人欺负少数人。同年,阮芳赋主编的《性知识手册》出版,这部后来总计发行量上百万册的科普读物,仍将同性恋视为“一种变态”。
1985年,北京大学心理系主任陈仲庚主持编译的大学心理学教科书《变态心理学》,把同性恋明确列为一种不适宜异性恋生活方式时可以选择的替代生活方式。这部书对学术界有重要影响。
1986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师赵敏因研究同性恋治疗问题,被公安局6次传讯,理由是他筹备治疗用具时借用了裸体录像带。
1990年,李银河、王小波等对数十名男性同性恋者进行个案访谈式研究,分别在国内和香港发表了研究报告《他们的世界》。
1992年初,安徽两名女子同居事件受到公安部宽待。公安部在答复安徽省地方政府的意见上说,我国没有关于同性恋的法律,原则上这类案件可以不受理。公安部的意见被新闻媒体报道为中国同性恋合法化。
1992年11月22日下午,在北京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举办了“男人的世界”文化沙龙,这是一个专为同性恋男子开设的文化中心。邱仁宗、陈秉中、李银河、王小波等学者和一些记者与会参加。这次活动被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称为“石破天惊”。
1992年,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建立,编辑《爱知简报》,在男同性恋者和双性恋者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和安全性教育工作。
1993年2月14日,“男人的世界”沙龙在北京西单海马歌厅举办情人节特别活动,载歌载舞,迎来了中国同性恋的公开化。警方表示,同性恋没有法律界定,只要不影响他人,警方一般不予干涉。
1周后,海马歌厅经理徐先生因为提供场地,被主管单位开除。1993年5月10日,卫生部党组勒令停止“男人的世界”活动,批评陈秉中和万延海等人署名的文章“鼓吹同性恋、鼓吹人权、同情妓女”。
1993年8月10日,陈秉中被卫生部要求退休,当月的《中国健康教育》杂志停刊。
1994年,学者张北川出版了《同性爱》一书。这是国内第一部全面讨论同性恋问题的学术著作,通过对历史发展规律的分析,阐释了人类史的发展是朝着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拥有平等权力的方向进步的。
1994年到1995年,海外媒体大量报道内地同性恋者的情况。一个叫做“中国彩虹”的北京同性恋组织1995年6月向海外媒体发布同性恋解放公开信,引起海外关注。
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前后,北京男女同性恋者开始酒吧聚会,同性恋酒吧开始出现。
1995年,中国文化名人、作家萧乾在文汇报(上海版、香港版)发表了对《同性爱》的书评《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指出中国对同性恋问题的认识在进步,这种进步标志中国在现代化方面正做出努力。
1995年,社会学家刘达临的《中国当代性文化》(精华本)出版,该书强调了中国有一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同性爱人群。同年,潘绥铭的《中国性现状》出版。潘绥铭对四大城市180余位男同性爱者的调查发现,中国存在着艾滋病在这一人群中大流行的风险。
1996年12月,香港同性恋组织召集全球华人“同志”大会,内地同性恋代表到会。
1997年,北京同性恋志愿者自发开办了一条专为同性恋者提供心理健康和艾滋病干预服务的热线。
1997年,中国新刑法颁布,删除了数十年间常常被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鸡奸罪”,从而实现了现实中的同性爱非刑事化。这一跨越,完成了一些发达国家历经数十年走过的艰难路程。按照中国现在实施的刑法,成年同性间双方自愿的私下性行为不属于法律干预范畴。
1997年秋至1998年初,精神医学专业刊物《精神卫生通讯》就同性恋问题进行了大讨论。有关同性恋道德化、医学化和非道德化、非医学化的不同观点进行了论战。讨论以张北川的长文作为总结,强调了同性恋非道德化、非医学化是当代科学的结论,并符合历史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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