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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在中国大事记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1-18 10:10 作者: 佚 名 来源: 南方人物周刊 评论: 0条 进入论坛
1998年起,大量同性恋者网站或同性恋友好网站出现。
1998年8月,全国男女同性恋者积极分子在北京秘密聚会,商讨“同志”工作。当年10月,全国女性同性恋者在北京公开聚会。
1999年2月,《同性恋在中国》作者方刚受到起诉。方刚和出版人在法庭辩护中均强调,同性恋性取向并非道德问题和疾病。二审判决中,法庭取消了同性恋是性变态的说法,判决书摒弃了把同性恋道德化的说辞。这标志着从法律上对同性恋进行道德化的历史时代的终结。
1999年底,主要面向同性爱人群的健康教育项目“朋友”得到了来自科学界的强力支持。包括我国艾滋病防控界首席科学家、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委员会、卫生部艾滋病中心有关负责人等在内的多学科学者和官员,明确表态支持《朋友》项目的开展。
1999年,上海一对女同性恋者公开举行民俗婚礼,并得到家庭祝福。在因特网上,出现了数10个同性恋者自己创办的中文网站。目前,中国越来越多的大中城市出现了同性恋酒吧、迪厅。
1999年,女同性恋者简报《天空》出版。
2000年4月,公安部在一批示中指出:“选择性别是公民的个人权利。”这是将被记录在中国性学史的重要事件。它标志着在“变性”这一重大问题上,我国与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文化的多方位接轨。虽然它仅涉及变性者,与同性恋也有重大“瓜葛”。
2000年11月,歌手毛宁被刺。因其涉及同性恋活动,引发了大众媒体关于“是否要对同性恋宽容”的大讨论。
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即将出版发行,在新版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非常详细,同性恋的性活动并非一定是心理异常。由此,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
2001年,湖南卫视《有话好说》栏目播出“走近同性恋”节目,这是中国电视媒体首次关注同性恋。
2001年,第一届北京同性恋电影节在北京大学举行。
2004年,中国卫生部首次向世界公布有关中国男性同性恋人数及艾滋病感染的数据。
2005年,第一届同性恋大学生夏令营在北京举行。同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播出同性恋与AIDS预防专题节目“以生命的名义”。 复旦大学开设本科生公选课“同性恋研究”。当年11月—12月,“中国同性恋电影专题”在巴西电影节展映。
2005年,第一届北京同性恋文化节举行。
2006年“两会”期间,社会学家李银河再次发起提案,呼吁同性婚姻合法化,引起了广泛关注。
2007年8月,演员孙海英公开斥责同性恋为犯罪,引发一片争议,同性恋人士崔子恩以及社会学家李银河等,均驳斥其愚昧无知。 (本文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作者:卫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