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以往雇主对于劳工申请育婴留职、生理假、产假、家庭照顾假等请求,只能送两性工作平等委员会,但未来将可由地方行政机关直接开罚。对于雇主因为性别歧视有各种工作差别待遇,罚则一律由1-10万调高到10-50万元。
《两性工作平等法》已经实施五年,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看待不同性向的态度也更开放,“立委”黄淑英认为“两性”无法涵盖“性别多元”的社会发展,因此提案将《两性工作平等法》修正为《性别工作平等法》,贯彻宪法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地位平等精神,进而保障不同性别者获得平等的工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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